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对方不接法院传票,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对方还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