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有以下分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来分,可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