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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其他 2020-08-26 11:23 标签: 防控 冠状病毒 感染 肺炎 疫情 工作 单位 个人 义务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的义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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