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房屋争议及处理方式有:
1.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和房款,另一方即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即使双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双方出资,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以作为借款处理,由取得房子的一方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