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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6 05:44 标签: 没收 财产 执行 机关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刑罚》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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