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诉方一些主要形式的证据的质证。
2.提出辩护方证据。基于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辩护律师并无举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法定义务,只要公诉方的证据不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犯罪,法庭就应该裁判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40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