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披露被隔离的人员的基本信息。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