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会失效的情况:
一、要约人撤销要约。
二、特定条件下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
三、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
四、对要约的拒绝。
五、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