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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案的假药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0-08-16 13:55 标签: 药案 假药 认定
假药的认定: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5、变质的;
6、被污染的;
7、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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