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的处理方式是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投诉,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