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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积蓄给父亲保管,但父亲拒绝返还

婚姻家庭 2020-08-03 01:18 标签: 女儿 积蓄 父亲 保管 拒绝 返还
【法律意见】
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是可以胜诉的。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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