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虚假诉讼的主要特点,虚假诉讼产生的原因

刑事辩护 2020-08-16 17:30 标签: 虚假诉讼 特点 产生 原因

虚假诉讼的主要特点:

1、表象的合法性。

2、案件类型的集中性。

3、当事人双方关系的特殊性。

4、抗辩过程的弱化性。

虚假诉讼产生的原因:

1、社会诚信的缺失。

2、法律规制的缺位。

3、监督制度的缺失。

4、过分强调调解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