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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证据认定

法律顾问 2022-09-27 09:22

虚假诉讼的证据认定是:
一、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如合同书原件以及与案情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
二、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李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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