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约定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
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
2、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