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录音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