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将被告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婚姻家庭 2020-08-24 06:24 标签: 离婚诉讼 可以 被告父母 列为 被告

离婚诉讼中不可以将被告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被告父母不是婚姻的缔结者,不可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离婚案中的财产纠纷不同于其他的财产纠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