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规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等等。
二级伤残: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等等。
三级伤残: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等等。
四级伤残: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等等。
五级伤残: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