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程序是:
1、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2、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3、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4、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5、竞得人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根据《拍卖法》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