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一方需要扶养,请求对方给付扶养费时,只有在另一方有经济能力时,该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对方也身无分文,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则法律不可能强求他去扶养别人。所以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不一定能成为索要扶养费的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