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抵消的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