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合同,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