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超过三十万元的,超过部分是可以不收取了吗?

公司法务 2020-08-31 17:09 标签: 强制 清算 案件 申请 超过 部分 可以 收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十条 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依据,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从被申请人财产中优先拨付。 按照上述标准计收的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超过三十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