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终止清偿,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分立后,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一般由股东会讨论,通过分立决议,然后由分立各方就财产问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
公司法人的责任如下: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是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分公司作为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在将分公司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合法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规定的公告事项的公告期间根据公告事项的不同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是三十日或六十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企业委托授权书: 一、开头部分需要指明针对的具体项目; 二、第一段正文部分,需要介绍制造商的公司名字,成立地点; 三、被授权公司的名字,成立地点; 四、授权事项的正文部分属于授权书的核心内容,需要将授权的详细内容按照条目顺序依依列举出来。
公司债务合同转移的方法:一、经债权人的同意达成债务转让协议。二、经债务人同意达成债务转让协议。三、债务人、第三人及承担人三方共同或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破产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何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 3、出资年限。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在入股时需要注意多方面的事项,要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