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程序如下: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
公司上市前的改制分为两大部分: 一、整体或部分改制。整体改制,是企业将原有全部资产经过审计评估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部分改制,是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许多公司上市前,都采取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对整体
审核并购重组最长三个月。 并购重组审核流程: 1、受理; 2、初审; 3、反馈专题会; 4、落实反馈意见; 5、审核专题会; 6、并购重组委会议; 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8、审结归档。
公司法人变更不去银行变更信息不可以,企业法人发生变更,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第3条第2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8条第1款,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3.第23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
公司变更法人可以,有以下内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在我国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是属于公司法高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股权转让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之后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停滞,不利于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限制的规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