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扣除的规定的金额是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额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 (三)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内容如下: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在安全性、使用功能、耐久性和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
建筑工程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 1、施工合同文件,含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2、完成工程的量结算; 3、完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索赔证明文件资料; 5、工程款往来明细; 6、施工过程工作联系单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
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置方式有下列几种: 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三、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的实现: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一、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二、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程序是: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项目部竣工自验收、公司抽检验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
公路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规定有: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法律依据】 《公路法》第二十四条,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工程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