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的方面: 1、注意安全管理。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既管生产也要管安全。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所有参建人员都要求必须穿戴符合该项目所需求的安全防护装备,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和避免事故。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阶段的法律问题: 1、未将通过招标投标方法获得的合理低价固定到合同中去,导致合理低价的丧失。 2、签订黑白合同。 3、签订无效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的预期无法达到。 4、合同有效,但是合同中缺乏主要条款、约定模糊、前后矛盾、条款之间未能提现关联性、整体性、逻辑性,导致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5、采用示范文本签约时,缺乏对“不作为默示条款”的处理
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方法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根据法定解除的情形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总监主持。验收的标准是(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验收, 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
外墙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期限;工程质量;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工程顺延;工程验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
建筑建设中的工程发包方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根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机械设备招标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基本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项目说明;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 1、招标人的基本信息:地址、联系人。 2、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3、项目说明: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