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很多方面都有影响,例如国家有的部门不收又案底的人员,有的资格考试有案底的人员不得参与,很多企业也会对有案底的人员拒之门外。
走私罪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造成轻伤的刑期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假冒专利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使用不存在的专利号; (二)使用过期失效专利号; (三)使用无效专利号; (四)将专利申请号标注为专利号; (五)使用他人专利号; (六)伪造或者变造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因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 1、已经提出行政复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确定了一般的管辖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即违法行为地,这一违法行为地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 二、级别管辖原则,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机关,即包括县级机关,也包括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直至省级行政机关,甚至中
打架抢走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骗取出境证件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取保候审有污点。其适用情形有: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主体不同,提请批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主体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 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 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提请公诉,检察院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 后果不同
通过网络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罪犯减刑假释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二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