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事业编制人员不能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二、员工辞职的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4、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5、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6 10:11
2024-05-16 10:09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分公司亦可被认定为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必须首先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已获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以证明其合法性和经济活动能力。
2024-05-16 10:03
2024-05-15 10:22
2024-05-14 10:32
股权转让变更完成之后,原股东通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实体,其股东仅需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