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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法律顾问 2023-04-03 09:30 标签: 解除合同

一、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事业编制人员不能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二、员工辞职的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4、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5、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冶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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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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