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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吗

刑事辩护 2023-04-13 09:08 标签: 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吗?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羁押地的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没有设立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由巡回检察人员或者派驻专职检察人员进行权利告知。

二、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后开始,贯穿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谯成国律师

谯成国律师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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