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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3-05-05 10:06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按照原来的该返还的返还,如果是因为一方有错造成的,那么还需要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造成欺诈行为,还可能会坐牢。合同成立的法律意义之一,合同约束力的产生: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当事人要受其约束,不论其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学说上称此为“合同的约束力”。

二、合同不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杨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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