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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开设分公司是否需要法人

公司法务 2023-08-02 10:32 标签: 分公司 法人

一、异地开设分公司是否需要法人

异地开设分公司不需要法人。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但民事责任仍是由总公司来承担。

二、公司能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吗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高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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