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后,如果是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
2、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承担。
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之债是指专用于一方生产、生活的债务,理应单方偿还。共同之债是指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债务,以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同居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同居关系中的共同之债主要包括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共同使用家具设施的购买费用、维修费用、共同子女抚养费用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2024-05-10 09:54
电子借贷协议若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则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1)借助第三方电子合约服务供应商所提供之电子签约系统进行签立; (2)采用高度可信的电子签名技术。 值得信赖的电子签名享有与传统的手写签名或印章相同的法律地位。
2024-05-07 10:43
2024-05-07 10:35
若抵押人为他人设置抵押时,使用自身全部财产作为担保,则因其不涉及实际占有之变动,仍可继续享受对该财产的占有、使用权和收益等权益,尤为重要的是,由于处分权并未被剥夺或限制,故在完成抵押物的处分过程中,该行为应视为合法有效。
2024-05-07 10:32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承担两种不同的担保责任,即一般的担保责任与连带性的保证责任。 若双方在担保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一般性担保。
2024-05-07 10:28
若担保人为同一笔债务担负连带责任,那么在其中一名保证人已经全额承担了债务之后,该保证人便拥有向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进行追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