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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定要有吗

劳动工伤 2023-11-03 10:36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定要有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定要有。

入职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须是原件,无公章、复印件都是无效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金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按照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王宇航律师

王宇航律师

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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