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司回购股权如何处理

公司法务 2024-03-02 10:30 标签: 回购股权

公司回购股权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回购的原因和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

首先,如果公司回购股权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那么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在回购后的十日内注销或者六个月内转让、注销。

其次,如果公司回购股权是为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那么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回购的股份在三年内应转让或注销,且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另外,如果股东对公司的某些决议持反对意见,例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而该五年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公司回购股权时,还需要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开集中交易方式的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陆德强律师

陆德强律师

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