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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刑事辩护 2024-03-20 10:02 标签: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间确实存在着诸多差异,具体包括:
1.二者遭到威胁的来源不同。
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危险源仅局限于人为导致的非法侵犯性行动。
然而,在紧急避险的过程中,危险不仅可源于人身侵犯的行为,还可能来自自然现象引发的灾害以及野生动物的攻击等;
2.二者遭遇威胁采取行动的对象也有所差异。
正当防卫仅仅可针对直接产生威胁的个体进行防卫,不得损害任何未亲自出手引发威胁的人的利益。
不过,紧急避险的行为应以危险的源头为目标,所损害的仅仅是与事件无关的第三方利益;
3.在实施行为的约束条件方面,紧急避险需在无可选择的状况下做出且只能用这个方式来消除危险才可行使;而正当防卫并无此类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有所不同。
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其造成的伤害既可以等于或是超过危险行为可能产生的威胁,但紧急避险的损害必须小于保护的合法权益;
5.最后,正因如此,正当防卫对个人的要求通常较为宽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实施相应行为。
但是,紧急避险并不适用于那些身负职责或业务上承担特定责任的人士,以免他们面临自身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叶昌明律师

叶昌明律师

天津哲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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