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间确实存在着诸多差异,具体包括:
1.二者遭到威胁的来源不同。
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危险源仅局限于人为导致的非法侵犯性行动。
然而,在紧急避险的过程中,危险不仅可源于人身侵犯的行为,还可能来自自然现象引发的灾害以及野生动物的攻击等;
2.二者遭遇威胁采取行动的对象也有所差异。
正当防卫仅仅可针对直接产生威胁的个体进行防卫,不得损害任何未亲自出手引发威胁的人的利益。
不过,紧急避险的行为应以危险的源头为目标,所损害的仅仅是与事件无关的第三方利益;
3.在实施行为的约束条件方面,紧急避险需在无可选择的状况下做出且只能用这个方式来消除危险才可行使;而正当防卫并无此类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有所不同。
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其造成的伤害既可以等于或是超过危险行为可能产生的威胁,但紧急避险的损害必须小于保护的合法权益;
5.最后,正因如此,正当防卫对个人的要求通常较为宽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实施相应行为。
但是,紧急避险并不适用于那些身负职责或业务上承担特定责任的人士,以免他们面临自身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6-14 09:09
公司作为受害人,是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构成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侦查的,人民法院是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的。
2024-06-14 09:08
逮捕仅为一种强制手段,并不能直接判定是否有罪,而是需要经由法院进行正式审判后才能做出相应判决。 具体来说,逮捕意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预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进行妨害刑事诉讼行为、逃避司法调查与起诉、审判等方面,或者存在引起社会公众恐慌与危险等情形下,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拘禁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2024-06-14 09: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明文规定,主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个体,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之后; 而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必须历经十三年以上的实际执行时间,且他们务必遵守司法监规,积极接受长期的教育改造,并且确有诚心悔过表现,不再存在任何再度犯罪的风险和可能性,方可考虑进行假释。
2024-06-14 09:05
如若合乎法定的条件,那么便有可能予以判处缓刑。 而关于判缓刑的具体适用标准,《刑法》第七十二条已有明确规定。 该条款提到,凡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便可被宣告缓刑。 这其中包括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予优先考虑宣告缓刑。
2024-06-13 09:09
若该股东同时兼任公司职员身份,其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职权便利进行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并可寻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