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没签合同的暑假工有哪些权益

劳动工伤 2024-03-21 10:35 标签: 暑假工

如果暑期打工者未签署合约,然而遭受到不合法的解雇行为,其本人有权期望雇主支付相适应的赔偿金。
赔偿金额度规定如下:
首先,赔偿金额等同于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之数;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依据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周年即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而不足一整年度,则被视为一整年;如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工人在与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未能及时为工人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工人们就有权力提出索要相应的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的总额通常不会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陈曙年律师

陈曙年律师

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刑事控告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