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中标主体为总公司,而在中标之后选择委派分公司负责签订了相应的合同,这在法理上是被许可的。
按照现行法规,已中标的单位有权委派其分公司代为签订相关合约,但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将已获得的中标项目转包给其他集团或公司,同时亦不可对中标项目进行肢解后再行转让。
此外,所有涉及到该项目的实际工作皆应由中标主体所属的本公司,抑或是经其授权的相关分公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28 10:16
2024-05-27 09:43
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后但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时,倘若中标者未能遵守其与招标方所达成的协议义务,则该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扣留并且不予退还。
2024-05-27 09:43
若在合法的前提之下,代理人所开展的代理活动若日后产生问题,则其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反之,若是代理人明明已知晓代理事项属于非法行为,却仍旧继续执行或未对此表示反对,那么被代理人便与代理人共同负担连带法律责任。
2024-05-17 09:34
若合同中有类似的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安排专人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送至发包方处,同时要求发包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认其已收到该等文件。
2024-05-17 09:33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某些地区,它被设定在中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以内; 而在另一些地区,则被规定在中标的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