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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侵占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6-06 10:38 标签: 侵占罪

单位有机会成为侵占罪的施行主体,但这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一般而言,侵占罪主要是对个人行为的惩罚,它所涉及的是将本应由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非法占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同时,还需表现出当事人拒绝归还原主或拒绝向有关部门交出涉案物品的行为态度。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倘若某个单位实施了相似的侵占行为,那么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都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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