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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应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4-07-03 08:32 标签: 事实婚姻

没有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应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若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双方需要离婚时,应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准备起诉状,详细描述双方的情况和离婚请求,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2.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受理案件,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需进行答辩。

3.原告按规定缴纳诉讼费。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出庭陈述各自的情况和请求。

5.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认定双方感情已破裂,将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何春雷律师

何春雷律师

安徽化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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