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位配偶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出售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在此情况下,如该房产已在两位配偶的联名所有权之下注册登记,那么,这位擅自做主出售房屋的配偶与第三方所签署的房屋销售合同,需得到另一位配偶的明确认可之后方可正式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因此可以有合法理由要求归还该房屋。
然而,倘若这种出售行为属于善意取得的范畴之内,那么另一位配偶将无法通过诉讼等方式收回该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6-03-13 16:01
离婚协议签字后的效力完全取决于离婚登记程序的完成。核心流程为“申请→冷静期→领证”,缺一不可。建议提前核对材料,确保程序顺利,避免因材料缺失或超期导致协议无法生效。
2026-03-13 15:37
可以办理离婚。 一方瘫痪并非法律禁止离婚的情形,另一方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需注意,法院判决时会重点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保障瘫痪方的合法权益。
2026-03-13 14:07
一方患重疾可以离婚,但过程比普通离婚更为复杂。强烈建议在处理此类离婚事宜时,特别是涉及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关键条款时,咨询专业律师,以最大程度保障患病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方案合法、公平且具有可执行性。
2026-03-13 09:03
感情破裂的认定
若一方长期存在抛妻弃子行为(如不履行家庭义务、遗弃家庭成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如遗弃家庭成员、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将判决离婚。
关键证据:需提供对方长期未承担抚养义务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生活开销记录、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
过错责任
抛妻弃子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可据此主张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及精神赔偿)。
2026-03-13 08:54
若分居一年对方仍不同意离婚,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法院会根据分居事实及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综合判断,第一次起诉可能判不离,但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的概率较高。
具体处理步骤
收集关键证据
分居证据: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物业/居委会证明、聊天记录(证明分居意愿)。
感情破裂证据:家暴记录、报警回执、出轨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赌博吸毒的行政处罚记录等。
其他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房产证、银行流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