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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没有权利探望孩子

婚姻家庭 2024-07-17 08:37 标签: 离婚 探望孩子

离婚后对子女无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法定的探视权,此项权利既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亦是其合法权益的体现。

同样重要的是,该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直接抚养责任的父母双方均应积极支持对方实现合理范围内的亲子互动行为。

关于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及时间安排,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徐小祥律师

徐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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