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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担保能否执行共有房产

经济纠纷 2024-08-14 09:19 标签: 担保 共有房产

夫妻单方担保的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考虑执行夫妻的共有房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这意味着,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被查封,另一方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暂停其他处分行为,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如果异议成立,执行会中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继续执行。

然而,即使异议被驳回,另一方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只要其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可能判决不得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驳回异议还是驳回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都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在另一方采取这些措施后,法院需要审查证据。只要查封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驳回异议或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李明华律师

李明华律师

广东南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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