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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8-19 08:34 标签: 离婚

如果精神病患者不同意离婚,处理方式会因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异。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在其精神正常时期,离婚程序与正常健康人相同;对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设置诉讼代理人。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应保障其在清醒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若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且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周贞富律师

周贞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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