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陪送一辆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车的来源及赠予情况。
首先,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这是对他们子女的赠予,或者这辆车是一方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后带到对方家的,那么这辆车应被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判断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该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他们明确表示这辆车是赠予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判断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该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别规定只归一方)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结婚陪送的一辆车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车辆的来源以及赠予的明确性。如果赠予是明确的且指向夫妻双方,则为共同财产;如果赠予是明确的但只指向一方,或者车辆是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则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5:09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