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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证可以作为监护证明吗

婚姻家庭 2024-10-11 09:10 标签: 收养登记 监护证明

收养登记证可以作为监护证明。

在收养关系中,收养登记证是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登记机关在审核相关材料后,会发放收养登记证。这个收养登记证在法律上就证明了收养关系的成立。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父母成为养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因此,收养登记证作为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件,自然也可以作为监护证明使用。

在具体场合中,如果需要证明监护关系,收养登记证通常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来证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收养登记证只是证明监护关系的一种证据,如果还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存在,也可以一并提交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赵婧律师

赵婧律师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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