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收到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建筑工程 2024-10-21 08:39 标签: 中标通知书

收到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的正式确认,一旦中标通知书发出,便对招标人和中标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具体来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都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进一步强调了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当认真履行其义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招标人也应当遵守中标通知书的承诺,不得随意改变中标结果或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果因中标通知书引起的法律纠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孟凡辉律师

孟凡辉律师

江苏均锐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