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机动车交强险是否可以过户

交通事故 2024-11-23 08:52 标签: 交强险

交强险一般可以过户。因为出险后赔偿是根据被保险人赔偿的,不过户是不能赔偿给过户后的车主的,另外过户是不要钱的,这属于保险公司后续服务。在进行车辆使用的时候,一旦出现了意外,车险过户可以成为车险理赔的依据。

一般将交强险过户后,此时交强险就是登记在过户人的名下,可以退保,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情形才可以。交强险退保的具体情形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任海涛律师

任海涛律师

新疆众合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