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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

房产纠纷 2024-11-29 16:38 标签: 卖方 房产

当卖方一房多卖时,确定谁可以得到房产需要依据一定的法律原则和实践中的处理方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已经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该合同应优先履行,买家将获得房产。

总结来说,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份买卖合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该合同的买家将获得房产。

如果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么该方将优先获得房产。

如果都未过户且未实际占有,法院将综合考虑实际付款数额、付款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认定哪一份合同应优先履行。

这些原则旨在保护买家的权益,确保房产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臧学军律师

臧学军律师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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