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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工伤 2024-12-06 10:43 标签: 被迫 离职

被迫离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恶劣,可能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受损。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足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严等。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这些条件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孙大勇律师

孙大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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