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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劳动合同最长签几年

劳动工伤 2025-04-25 17:26 标签: 固定期劳动合同 签几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在法律上无明确限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能需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未设定最长期限。实践中常见合同期限为1-5年(如3年或5年),但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签订更长期限(如10年或以上)。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换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

提示:若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杨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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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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